专利宣告无效在实践中有什么作用?
专利***以后,专利权人就拥有了禁止他人实施本专利的权利。
在实践中,使用专利无效程序多的,是被告侵权的一方(通常是专利权人的竞争对手),用来反击专利侵权指控。
发生专利侵权时,被告往往转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对专利侵权指控釜底抽薪。
对业内特定技术,业者认为专利权产生不正当垄断的,也会启动专利无效程序。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对不符合专利***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专利法中关于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设置大体有两种情形:一是不规定专门的无效宣告程序,而允许专利侵权中的被告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以作为抗辩手段;二是专门规定无效宣告程序,允许公众对不符合专利***定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也可以在专利侵权中将专利权无效宣告作为一种抗辩手段应用。
专利复审受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之后,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均将导致无效宣告程序终止:(1)在专利复审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审查决定对其不利的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院起诉,审查决定生效的情形;(2)在针对相同专利权的其他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作出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审查决定生效的情形;(3)无效宣告程序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形;(4)无效宣告请求人未在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情形;(5)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情形;(6)由于重复***而被请求宣告无效时,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该专利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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