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的法定理由
法45条及细则65条规定了12个无效理由的***条款
(一)常用理由7条
1、法2条(保护客体)
2、法22条(发明三性)
3、法23条(外观设计新颖性、明显区别、不冲突)
4、法33条(修改超范围)
5、法26条3、4款(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不清楚)
6、法27条2款(外观设计清楚)
7、细则20条2款(独权缺必特)
一般法33、26、细则20是必选理由。法22、23三性是决定性理由。
(二)不常用理由5条
1、法20条1款(保密审查)
2、法5条(、社会公德、公共利益)
3、法25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六种)
4、法9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授予一项专利权)
5、细则43条1款(分案申请不得超原申请记载范围)
专利权无效需准备的材料: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申请人的明信息资料;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原则;***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专利无效宣告的流程:向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递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会议组审查;口头审查和书面审查;做出无效决定;当事双方决定是否起诉;进入程序或决定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款或者本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专利复审不予受理;《专利法》第二十条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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