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引起的,实际上是次实质审查。其保证以上3、4情况下,专利被宣告无效,使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性要求,得到贯彻。
实践中遇到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有的人认为知识产权局审查错了,或认为根本不审查。实际上,请求专利无效正式实质审查开始,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正常审批、监督过程的组成部分。从全过程来看,对强化的初步审查之后授予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有人称之为“推定有效”。
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如果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和原创性,外观设计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则可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在先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应当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 理由;
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请求人针对同一专利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
请求人未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或者提交证据但未结合提交的所有 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或者未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 织作为请求人未按规定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无效宣告请求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 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其是 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或者未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
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 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
无论是在我国行律规范还是专利***规范中,均无确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生效时点的直接依据。因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生效时点应当根据专利权的特殊性质以及专利***确权行为之目的进行判断。
专利权是一种需经有权***授予的无形财产权。专利***确权行为作为取得和保持专利权的程序,会导致专有权的确立和丧失,故其目的在于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应受到专有权的保护,而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赋予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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