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案件***咨询信赖推荐「多图」
作者:鹰和卓律所2022/2/28 5:41:25






【律师支招】

1、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详细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如果承希望在租金稳定的情况下实现长期租赁,则要严格解约的条件,通过高昂的解约成本,制约出在租金上涨行情下的解约冲动。相反,如果承本身流动性较大,希望随时能解约走人,则可以约定比较宽松的解约条件。当然,这种宽松对双方一般都是对等的。

2、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效力,相反,还将构成违约。因此,承在确定要解除合同时,好事前咨询律师,避免违约的发生。









对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房屋未经验收即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二是房屋验收时发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三是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经核验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前两种情况,房屋根本不允许交付使用。第三种情况,首先应通过检验确定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在确定此前提下,买受人可依法行使索赔权利。









一般可以从以下情形考虑是否构成“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看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三是看经多次维修后房屋是否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而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并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如果是,则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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