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60年起,传统的圆形表样普遍受到民众的喜欢。瑞士对腕表的进一步改进,就是把怀表所具有的计时、日历、陀飞轮及自动发条装置加以微型化,而装设于腕表上。1952年在美国、法国和瑞士各生产出一块电子表。1967年,纳沙泰尔的电子钟表中心开发出一块石英手腕表,并在1970年以不同瑞士品牌的名字开始大量生产。自此,新的技术开始快速开发,不同品牌的手腕表也开始迅速发展。
由德国人汗斯·怀斯道夫与英国人戴维斯于1905年(清光绪31年)在伦敦合伙经营。1908年,怀斯道夫在瑞士的拉夏德芬注册了'劳力士商标,由此改为劳力士。劳力士表开始的标志为一只伸开五指的手掌,它表示该品牌的手表完全是靠手工精雕细琢的。手表以后才逐渐演变为皇冠的注册商标,以示其在手表领域中的霸主地位。
选择在正式场合所戴的手表,其色彩应力戒繁杂凌乱,一般宜选择单色手表、双色手表,不应选择三色或三种颜色以上的手表。不论是单色手表还是双色手表,其色彩都要清晰、典雅。金色表、银色表、黑色表,即表盘、表壳、表带均有金色、银色、黑色的手表,理想的选择。金色表壳、表带、乳白色表盘的手表,也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在任何年代佩戴都不会落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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