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人员可以在服务过程中达不到要求的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双方已约定好权利与义务。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达不到要求的,物业公司人员可以在巡查的基础上,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运用自身的权利进行监管、处罚。通常采取的方法可以有以下几种:
1、当场向岗位员工指出问题,现场整改;
2、与驻场负责人沟通,限期整改;
3、发《整改通知书》,通常是发现的问题经2次口头提醒,公司仍未整改的;
4、找其他公司进行代整改,费用由责任公司出;
5、扣罚,一般在当月发出《整改通知书》累计2份以上的才扣罚;现阶段,很多物管公司处罚公司采取的多的方法是扣罚,但扣罚只是考核公司的一个手段,而不是手段。
6、中止服务合同。是所有手段的选择。
通过以上的手段可以看出每种方法是环环相扣的,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综合同时使用。
沿袭物业管理招的方式能否适用于外包服务还有待商榷
目前,在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业务外包时的评分标准依据可以基本分为信誉标,业绩标,服务标,价格标等,分值各占一定权重,以加权平均数作为定标标准。但这种沿袭物业管理招的方式能否适用于外包服务还有待商榷。原因在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外包的首要目的是采购合格的服务,这种服务不仅是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的,它还会直接面对物业管理业主。据此,这种服务采购更应注重委托服务的工作质量、保障能力和整体服务形象。也只有在此基础上再谈价格才会有意义,否则,仅注重价格的高低,一旦价格低于服务成本,势必将造成供应商提供服务质量的下降,而这显然背离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初衷。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可行的办法是,物业管理企业采取服务标与价格标分别报送方式进行操作,在确定价格标的权重后,分别对服务标和价格标进行评定,以减少单纯的价格因素对整个招标工作的影响。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院应予支持:(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通过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我国***明确禁止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即便委托合同已签订,亦属无效。其原因在于物业管理属于一项性很强的管理工作,业主在选择物业公司时,选择的是其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一旦物业服务全部外包,业主所享受的将不再是原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标准,一般而言会降低业主的物业服务享受水平。
物业管理企业控制人工成本的基本方法
物业管理企业控制人工成本的基本方法有两条:
1、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其他人员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管理;
2、实行“人员+业务”外包方式。
一、企业业务外包存在的利弊
外包,是企业整合利用其外部的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充分发挥自身竞争力和增强企业对环境的迅速应变能力的一种运营模式。
(一)外包的优势:
1、企业可以集中有限的资源,建立自己的竞争力,并使其不断得到提升,构筑企业所在行业的进入壁垒,从而确保企业能够获得高额利润,并引导行业朝着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方向发展;
2、企业利用外包战略可以减小规模,精简***,从而减轻由于规模膨胀而造成的***反映迟钝、缺乏创新精神的问题,使企业更加灵活地参与竞争;
3、外包还可以为企业降低风险,在迅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下,通过外包,企业可以利用战略伙伴的优势资源,缩短产品从开发、设计、生产到销售的时间,减轻在较长时间里由于技术或市场需求的变化所造成的产品风险;
4、由于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可以利用公司原有的技术和设备,因而将从整体上降低整个项目的***额,从而也就降低了企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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