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检测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 5749-1985相比:水质指标由GB 5749-1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
检测水质的公司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的确定;
(1)饮用水源地: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2)河流: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样不少于6次,采样时间为丰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样两次。流经城市或工业区,污染较重的河流、游览水域,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为每月一次或视具体情况选定。
(3)排污渠:全年采样不少于3次。
(4)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样一次。
(5)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在污染可能较重的季节进行。检测水质的公司
(6)潮汐河流:全年按丰、枯、平三期,每期采样2天,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每次应当在当天涨潮、退潮时采样,并分别加以测定。涨潮水样应当在各断面涨平时采样,退潮时也应当在各断面退平时采样,若无条件,小潮期可不采样。
(7)湖泊、水库:设有专门监测站的湖、库,每月采样不少于1次,自来水水质检测费用,全年不少于12次,其他湖、库每年采样2次,枯、丰水期各一次。有废水排入、污染较重的湖、库,应酌情增加采样次数。检测水质的公司
城市污水检测
按来源可分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径流污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家庭、***、商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其中主要是粪便和洗涤污水,集中排入城市下水道管网系统,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其水量水质明显具有昼夜周期性和季节周期变化的特点。
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在城市污水中的比重,因城市工业生产规模和水平而不同,可从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十。其中往往含有腐蚀性、有 毒、***、难以生物降解的污染物。因此,工业废水必须进行处理,达到一定标准后方能排入生活污水系统。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水量以及两者的比例决定着城市污水处理的方法、技术和处理程度。
城市径流污水
城市径流污水是雨雪淋洗城市大气污染物和冲洗建筑物、地面、废渣、垃圾而形成的。这种污水具有季节变化和成分复杂的特点,在降雨初期所含污染物甚至会高出生活污水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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