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火灾在建筑物中蔓延扩大,需要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
为了防止火灾在建筑物中蔓延扩大,需要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能在一定的时间内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把建筑物的空间分隔成若干个防火分区,使每个防火分区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至于向外蔓延扩大,以此来有效地控制火势,为扑救火灾创造良好的条件。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规”)中防火门的设置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条:
1.《建规》第7.5.2条: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2)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3)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
(4)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跨越变形缝,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7条规定:消防控制设备对常开防火门的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
(2)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
3.《建规》第7.4.11条: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不应设置卷帘门。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防火门。
防火卷帘上增设温度熔断控制装置
为解决这个问题,在防火卷帘上增设温度熔断控制装置,当发生火灾、高温烟气到达卷帘处时,温度熔断控制装置动作,防火卷帘依靠自重下落关闭,阻隔火势蔓延。为使温控装置及时动作,在安装时应注意位置要选在反映火情、易检修、并与感温、感烟探头同高度的位置,并尽量靠近卷帘的传动装置;设在建筑物内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卷帘,其温控装置应两面安装,以确保无论哪个防火分区发生火灾时,防火卷帘都能及时动作。该种控制方法常在无报警装置而又需要自动控制的场所。
导轨上端应与支架板下口齐平
1、导轨:导轨应相互平行、垂直,其平行、垂直度误差不大于5mm;导轨顶部必须用F形扳手折成圆弧形,固定导轨用膨胀角码间距应在600mm以内且同一层区域内导轨固高度应一致,导轨上端应与支架板下口齐平,距离不大于50mm。
2、转轴及支架板:两端支架板必须在同一水平上且纵向互平行,误差不得超过5mm ,主支架背后支撑不少于两道,副支架背后必须有支撑以保证转轴平稳运转。副板处转轴轴托必须实焊满焊。(支架板支撑用角钢,统一采用5#镀锌角钢)防火卷帘门双帘的两根转轴挂钩螺丝必须调到同一平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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