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挡烟垂壁XF533
根据《挡烟垂壁 XF533-2012》 标准规定,挡烟垂壁高度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其较小值不可低于500mm。根据我司挡烟垂壁项目经验,常用的挡烟高度是500mm、600mm、800mm,很少有超过1米的挡烟高度,挡烟垂壁高度偏差不应大于±5mm。如果下垂高度过高,一方面影响建观性,另一方面对于吊顶较低的建筑来说,不利于行人安全。
5、挡烟垂壁通常不跨越楼层,某些情况下,如一层面积过小,允许包括1个以上的楼层,但不超过3层为宜。
6、挡烟垂壁单节宽度:
根据《挡烟垂壁 XF533-2012》规范,不同材质的挡烟垂壁宽度规定是不同的,采用金属板材、防火玻璃、不燃无机复合板等制作的刚性挡烟垂壁单节宽度不大于2000mm;采用无机纤维织物制造的柔性挡烟垂壁单节宽度不大于4000mm,单节宽度偏差不大于±10mm。

大型公建空间划分防烟分区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
因为某些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视角追求通视效果,划分防火分区时,只是局部采用防火墙、楼板等防火分隔构件,尽可能设置平时“隐蔽”的防火卷帘、防火水幕等防火分隔设施。如果挡烟垂壁围合的防烟分区跨越了防火分区,就会***防火分区的保护范围,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堪想象的“跨区火灾”。因为其平时“隐蔽”的防火分区隔断设施是凭靠防烟分区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锁驱动后才能形成功能。而在火灾初期,在防火分区尚无“隔断”情况下,如何设置挡烟垂壁?如何科学处理设置挡烟垂壁与防火分区的关系?这是大型公建空间划分防烟分区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

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并应符合下列规
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储烟仓以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的自然排烟窗(口)可设置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
排烟口的设置应按本标准第 4.6.3条经计算确定,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近的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除本标准第4.4.13条规定的情况以外,排烟口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控制原则
挡烟垂壁定义: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横梁或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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