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扩大拼装单元安装时,对容易变形的钢构件应当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有需要时采取加固措施;钢构件综合安装时,应划分成若干***单元,在每一单元的全部钢构件安装完成后,应该形成空间钢度单元。
2.钢结构加工过程中,钢构件的柱、梁、屋架、支撑等主要构件安装就位后,应当立即进行校正、固定。当天安装的钢构件形成稳定的空间体系。钢结构安装、校正时,应根据风力、温差、日照等外界环境和焊接变形等因素的影响,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上岗操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特殊工种应进行资格确认,充分做好各项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
(一)放样
放样是根据产品施工详图或零、部件图样要求的形状和尺寸,按照1:1的比例把产品或零、部件的实形画在放样台或平板上,求取实长并制成样板的过程。对比较复杂的壳体零、部件,还需要作图展开。
建筑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是不能直接用来加工制作钢结构,而是要考虑加工工艺,如公差配合、加工余量、焊接控制等因素后,在原设计图的基础上绘制加工制作图。加工制作图是沟通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的意图
设计变更后相关责任的条款示例:
因定做方变更设计条件或提出变更设计的,由定做方承担下列费用和责任:
1. 设计工作量增加的,追加相应设计费;
2. 材料设备增加的,追加材料设备款;
3. 工程量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
4. 造成承揽方构件制作和安装的返工、或材料积压的,赔偿损失;
5. 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6、在定做方已确认设计图纸并符合定做方技术要求及设计标准的前提下,优化设计、优化工艺、其节约的价值归承揽方,方案中的报价书对确认后的设计不发生效力
质量验收:
质量条款应包括三个内容:1、对加工材料质量的要求2、对制作质量的要求3、对保修的要求。由于质量条款是结算的前提,因此必须对以上三方面进行约定,以避免因材料质量、加工质量、保修上发生争议,影响结算。
对加工质量,应在以下几方面进行约定:
1、 材料的提供及要求
2、 制作质量的要求
3、 现场验收、出厂验收
4、 设计变更和返工后责任的归属
5、 保修期限
对质保期,一般宜约定为发货完毕之日到安装完毕之日,以免质保期按照惯例视为一年,质保金难以收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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