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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旭环保2022/4/28 8:00:56

电缆井工艺规范:

(1)确保混凝土预制沟槽及盖板的强度和工艺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2)沟槽的施工范围、敷设深度及走向符合设计要求。

(3)预制沟槽下的混凝上垫层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满足养护期要求。

(4)沟槽之间空隙使用水泥砂浆填补。沟槽之间接口处高差不得超过10mm.沟槽之间接缝严密,直线段间隙不得超过20mm。

(5)地质条件允许情况下,采用l:1放坡,若无法放坡时,需采用钢板桩支护。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宜设两格能***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能***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较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

注:注意区分设置两格和两座消防水池的区别,同时对比记忆高位消防水吃的规定要求: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水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3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的两座。




消防水池的规范

消防水池的规范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4、容量大于10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消防水池设置要求

预制化粪池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的总要求。

(1)当市政管网能保证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时,V=V室内(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

(2)当市政管网不能保证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时,V=V室内+V室外不足(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

(3)消防水池补水时间宜≤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2000m3时,应≤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应≥DN100。

(4)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500m3时,宜设两格能***使用的消防水池;当>1000m3时,应设置能***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5)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6)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和******报警水位。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7)储存室外消防用水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

应设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6m;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宜≥15m;

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宜≥40m;

取水口(井)与储罐的距离宜≥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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