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档案信息管理——环节划分
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整个档案管理系统及其子系统在运行中都形成反馈机制。
档案信息管理——员工档案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固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档案信息管理——档案整理
1、新建档案的整理。这是比较系统、全方面的整理,主要是对转岗或新走上干部工作岗位人员的整理,如新分配的大学生,新提拔、聘任的干部等。
2、对档案补充新内容的整理。是将新产生的一些新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补充到档案中去的整理。
3、对档案进行清理的整理。是对干部人事档案按有关落实政策的文件规定进行清理。这种档案整理类型,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属于特殊种类,一般不常用。整理的主要目的是,按有关规定清出历次运动中形成的冤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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