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
租赁合同因以下事由终止:(1)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2)租赁合同期限届未满,但出现法定或约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租赁合同终止。
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1)承租者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时,出租者有权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终止。(2)承租者未经出租者同意而将租赁物转租的,出租者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终止。(3)承租者无正当理由为***或者迟延***租金的,出租者可以要求承租者在合理期限内***。逾期不***的出租者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终止。(4)当租赁物由于不可归则于承租者的事由,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租赁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者可以解除合同。(5)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终止。(6)租赁物危及承租者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者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者仍然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终止。处理民事纠纷,我们拥有的民事问题处理律师,可提供***咨询、文书书写、案件代理等多项***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上的再审程序如何启动?
《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fa院应当重新审理:(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裁定适用***确有错误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有tan污、受hui、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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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能不顾被告人利益而采取哗众取宠式辩护,这亦可以称之为“政治性辩护”。在***辩护人理论的指引下,一些律师罔顾委托人的意愿和感受,将法庭变成宣讲政治理想的讲台,将辩护变成逼迫法官接受本方观点的机会,甚至认为自己掌握了真理,把自己装扮成终局裁判者甚至救世主。其结果,除了在极个别案件中成功地操纵了公共舆论,并逼迫就范以外,在多数情况下,这种辩护根本无法达到说服法官的效果,其委托人的利益终受到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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