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划环境跟踪评价费用推荐「多图」
作者:绿源环科环保2022/2/23 2:48:11






环评批复后,企业做了补充环评,需要审批部门走审批程序吗?

环评批复后,项目有变动,但不是重大变动,企业做了补充环评,需要审批部门走审批程序吗?答:不需要走审批程序。根据项目单位请示,出具审查意见函告即可。建设单位办理环评手续后,单位名称有变化,需要重新做环评吗?答:若实际生产情况未发生变化,不需重新办理环评,需要工商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没有规划环评的地区,新上工业项目,环评附件需要出规划和国土的证明吗?答:需要。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该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验收报告等。验收工作组应当严格依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fa》、《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防治地下水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及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环评的一般工作流程如下:项目前期判定、签订合同、现场踏勘、收料、委托监测、报告编制、报告送审及评审、报告修改及报批、环保局公示并出具批复,以上是正常审批的工作流程;四川全省已经在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承诺制与审批制的环节都差不多,只是顺序有一点不一样,即承诺制是先出具批复,再进行评审、修改。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环评的“器”,就是环评的所需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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