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安全评价费用多重优惠「绿源环科环保」
作者:绿源环科环保2021/11/3 4:25:00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该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验收报告等。验收工作组应当严格依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是为建设项目拟定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按行科学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是为建设项目拟定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按行科学管理的根据。经过环境影响点评,可以获得应将建设项目的污染和损坏约束在什么规模和程度才干契合环境标准要求的信息和资料,据此,提出既契合环境效益又契合经济效益的环境保护对策,并在项目规划中表现。使建设项目的环保措施和设备建立在较科学可靠的基础上,同时也为环境管理供给了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fa》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指导和规范生态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组成因子所造成的影响的评价。区域和规划的生态影响评价可参照使用。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9-1997)的次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9-1997)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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