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做好源头管控
一是强化垃圾投放点、交付点管理,减少投放交付环节雨水等进入垃圾桶。
二是优化垃圾桶冲洗工艺,避免冲洗水在垃圾桶内残留。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要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拒绝收运。
三是严格落实湿垃圾“日产日清”制度,鼓励推行一日两次清运模式,减少湿垃圾存放时间过长导致的异味和发酵后产生垃圾残液等问题。
完善监管体系
1、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垃圾清运、转运企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严格作业要求,并将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人。
2、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市-区-街镇-作业单位”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强化数据分析,注重结果反馈,形成检查、发现、整改、督办“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并将垃圾残液及冲洗水违规排放等内容纳入企业评议办法及市对区、区对街镇的考核体系。
建立检测机制。各区应每月对辖区内各类环卫设施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水质检测,发现超标排放的应督促立即整改,市级层面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对多次发现问题的区进行行业通报。
发动社会监督。鼓励市民参与规范清运监督,可通过设立有奖举报、建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智慧监管。整合现有清运车辆监控系统,合理增加摄像头、放水口传感器、称重系统等监控装备,充分运用“大数据、大平台、大智慧”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将监管内容纳入“一网统管”平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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