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环卫车辆集中冲洗点废水处理
环卫车辆集中冲洗点(含具有冲洗功能的停车场)须办理排水许可证,产生的冲洗废水应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并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严禁排入城镇雨水管网;产生的垃圾残液应集中收集,外运至有相应处理能力的转运站、焚烧厂、填埋场等设施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纳管排放,并执行相应设施的排放标准。
完善监管体系
1、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垃圾清运、转运企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严格作业要求,并将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人。
2、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市-区-街镇-作业单位”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强化数据分析,注重结果反馈,形成检查、发现、整改、督办“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并将垃圾残液及冲洗水违规排放等内容纳入企业评议办法及市对区、区对街镇的考核体系。
生活垃圾清运作业规范化是此次“百日攻坚行动”的***整改项目之一,今天,记者从嘉定区绿化和市容***了解到,通过更新升级环卫作业车辆以及安装污水处理装置,目前这项整改已经完成。与传统后压式垃圾车改装的湿垃圾运输车辆不同,新型槽罐式餐厨垃圾车采用全密闭存储槽罐,可有效防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湿垃圾残液“跑冒滴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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