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1年9月底,建成与分类清运相适应的污水收集处理配套设施,实现垃圾残液集中收集、达标处置,各类冲洗废水规范排放,解决生活垃圾残液违规排放和作业车辆冲洗水污染环境问题。
至2023年底,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建设,形成国内的收运转运体系和智能化监管体系,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实现、管理闭环、设施配套、作业规范。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垃圾清运、转运企业应建立车辆倾覆、集装箱破损(倾覆)等意外情况导致的残液泄漏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范意识,一旦发生意外,及时处理。垃圾转运站应按照转运设计能力规范运行,防止因超负荷运行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并执行相应设施的排放标准,应集中收集并外运至有处理能力的焚烧厂、填埋场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纳管排放。
完善监管体系
1、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垃圾清运、转运企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严格作业要求,并将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人。
2、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市-区-街镇-作业单位”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强化数据分析,注重结果反馈,形成检查、发现、整改、督办“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并将垃圾残液及冲洗水违规排放等内容纳入企业评议办法及市对区、区对街镇的考核体系。
村镇和社区的垃圾运输,目前多数采用人工收集车和部分小型环保收集车,运输至社区小型垃圾中转站;收集到小型中转站的垃圾,每天由垃圾运输车运至处理处置场所;当运距较远时,一般会建设大型垃圾压缩中转站,经过压缩设备压缩去除一定水分并降低垃圾体积后,由密闭型垃圾运输车运输至垃圾处理处置地点,以提高垃圾运输效率、降低垃圾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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