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废水处理
1、规范垃圾残液收集处置
各区应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垃圾残液集中或流动收集点,做到垃圾残液“应收尽收”,形成垃圾残液“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的布局,或按“残液随车、全部入箱”的模式运送至末端处置设施。垃圾残液必须处理达标后方可纳管排放,并执行相应设施的排放标准。
2、规范小压站废水处理
小压站作业产生的废水视作居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严禁排入城镇雨水管网。严禁将小压站作业范围外的废水运送至小压站进行排放。
抛洒滴漏?气味难为?这都是垃圾清运的老黄历了。现在的垃圾清运车辆走的可都是“小清新线路”。区环卫保障中心制定了“清、检、督”三步走管理方案,严格落实车容车貌工作。“清”,作业车辆一旦脏污随时进行清洗维护,保证车辆外观整洁;“检”,要求清运公司不定期对清运路线、清运车辆进行巡查;“督”,发现有作业车辆不洁等现象及时督促整改。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按照渣土消纳许可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渣土消纳场所。实施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的,应当采用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要求的设备或者方式。建设单位应当将实际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及时告知渣土消纳场所。渣土消纳场所发现与实际接收的数量不符的,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
村镇和社区的垃圾运输,目前多数采用人工收集车和部分小型环保收集车,运输至社区小型垃圾中转站;收集到小型中转站的垃圾,每天由垃圾运输车运至处理处置场所;当运距较远时,一般会建设大型垃圾压缩中转站,经过压缩设备压缩去除一定水分并降低垃圾体积后,由密闭型垃圾运输车运输至垃圾处理处置地点,以提高垃圾运输效率、降低垃圾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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