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检测机制。各区应每月对辖区内各类环卫设施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水质检测,发现超标排放的应督促立即整改,市级层面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对多次发现问题的区进行行业通报。
发动社会监督。鼓励市民参与规范清运监督,可通过设立有奖举报、建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智慧监管。整合现有清运车辆监控系统,合理增加摄像头、放水口传感器、称重系统等监控装备,充分运用“大数据、大平台、大智慧”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将监管内容纳入“一网统管”平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全过程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富阳区再强化、再部署,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并结合城区实际,制定了“专线专运,专车”的城区生活垃圾收运方案,增购收运车辆设备,加调清运人员,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落实到位。垃圾不同,清运线路也不同。根据垃圾分类要求,区环卫保障中心对城区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垃圾、***值可回收物、沿街商铺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并按照城区集置点分布以及实际垃圾量统筹规划了86条线路,其中其他垃圾清运专线28条,易腐垃圾清运专线31条,***垃圾清运专线18条,***值可回收物清运专线1条,沿街商铺垃圾清运专线8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按照渣土消纳许可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渣土消纳场所。实施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的,应当采用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要求的设备或者方式。建设单位应当将实际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及时告知渣土消纳场所。渣土消纳场所发现与实际接收的数量不符的,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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