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988年国庆前,黄浦区针对区内原有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实行集中在一个室内建筑垃圾中转站进行倾弃、清运,浦西区域原有的上百个堆放点全部撤除。至1990年,黄浦区环卫局在南苏州路334号建造了上海座全封闭式的建筑垃圾中转站,站内装有喷雾除尘设备,可堆放垃圾1200吨,日转运量320吨。同时其他区环卫管理部门也开始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了撤并,并加强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富阳区再强化、再部署,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并结合城区实际,制定了“专线专运,专车”的城区生活垃圾收运方案,增购收运车辆设备,加调清运人员,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落实到位。垃圾不同,清运线路也不同。根据垃圾分类要求,区环卫保障中心对城区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垃圾、***值可回收物、沿街商铺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并按照城区集置点分布以及实际垃圾量统筹规划了86条线路,其中其他垃圾清运专线28条,易腐垃圾清运专线31条,***垃圾清运专线18条,***值可回收物清运专线1条,沿街商铺垃圾清运专线8条。
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二)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保证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排放达到***和本市有关标准;(三)设置化验室或者委托化验机构,对生活垃圾、渗沥液等处理过程中常规参数进行检测,并建立检测档案;(四)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管系统,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并将数据传送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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