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清运作业
一是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要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拒绝收运。
二是严控清运过程污染,严禁垃圾残液随意倾倒抛洒、冲洗废水违规排放。
三是不断优化调整清运作业模式,在有条件的区域试点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的湿垃圾清运模式。
四是合理调整转运场站布局,有效提高生活垃圾转运效率,缩短生活垃圾运输距离和时间,减少生活垃圾在车辆内的密闭存储时间。
规范环卫车辆集中冲洗点废水处理
环卫车辆集中冲洗点(含具有冲洗功能的停车场)须办理排水许可证,产生的冲洗废水应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排放并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严禁排入城镇雨水管网;产生的垃圾残液应集中收集,外运至有相应处理能力的转运站、焚烧厂、填埋场等设施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纳管排放,并执行相应设施的排放标准。
①形势严峻:我国城市人口众多,在日常生活中所排放的垃圾数量相当可观,城市垃圾处理问题给***的城市化发展进程带来了严峻的挑战。②垃圾清运过程秩序混乱,清运设施不完善。③城市居民对于垃圾处理的责任和意识不强。④垃圾清运车辆缺乏清洁管理。2020年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实施。为配合《条例》的实施,北京市还印发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以及四个实施办法,“柔性”政策循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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