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车辆管理
一是明确车辆标识,严格落实分类收运,规范车辆涂装,施行专车。合理设置垃圾残液集中或流动收集点。
二是加大技术革新,对老旧车辆进行设备改良,加大车辆储水能力,增强车辆密闭性能,确保清运车辆行驶过程中无跑冒滴漏。
三是加快车辆更新换代,***是加大对现有不符合密闭运输的湿垃圾清运车辆更新力度,尽快实现湿垃圾全密闭运输。
建立检测机制。各区应每月对辖区内各类环卫设施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水质检测,发现超标排放的应督促立即整改,市级层面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对多次发现问题的区进行行业通报。
发动社会监督。鼓励市民参与规范清运监督,可通过设立有奖举报、建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智慧监管。整合现有清运车辆监控系统,合理增加摄像头、放水口传感器、称重系统等监控装备,充分运用“大数据、大平台、大智慧”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将监管内容纳入“一网统管”平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全过程监管。
“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我们对北京经开区内32个小区开展常态化检查,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要求小区对检查不合格的点位通报整改。” 王威表示,通过定期通报整改以及***区域和点位进行“挂牌督办”,终实现垃圾分类问题解决率90%以上。在***检查的同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以减少问题反生、市民重复投诉。针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建设等环卫设施短板,加强对清运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提升清运保障能力。应用科技手段,引导居民自主源头分类,提高家庭分类质量,实现居民分类参与率达到90%,自主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有效减少“二次分拣”。
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台账,并按照要求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数据、报表以及相关情况;按照要求公开设施污染控制监测指标和处理设施运行数据;配套建设相应的参观、宣传设施,在规定的公众开放日接待社会公众参观、访问;***和本市的其他规定。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接收生活垃圾时发现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有权要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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