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清运作业
一是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要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拒绝收运。
二是严控清运过程污染,严禁垃圾残液随意倾倒抛洒、冲洗废水违规排放。
三是不断优化调整清运作业模式,在有条件的区域试点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的湿垃圾清运模式。
四是合理调整转运场站布局,有效提高生活垃圾转运效率,缩短生活垃圾运输距离和时间,减少生活垃圾在车辆内的密闭存储时间。
到了1988年国庆前,黄浦区针对区内原有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实行集中在一个室内建筑垃圾中转站进行倾弃、清运,浦西区域原有的上百个堆放点全部撤除。至1990年,黄浦区环卫局在南苏州路334号建造了上海座全封闭式的建筑垃圾中转站,站内装有喷雾除尘设备,可堆放垃圾1200吨,日转运量320吨。同时其他区环卫管理部门也开始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了撤并,并加强管理。
有的小区垃圾分类公示牌不规范,有的小区垃圾收集站未见值守人员、周边没有公示牌,还有的小区投放点设施不规范……这些问题一旦发现,就会通报在每天的工作简报上。王威说:“这份简报会反馈给各个小区,督促小区进行整改、培训,这样就形成了检查、考核、培训,再检查、再考核、再培训的闭环,让小区的垃圾分类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我们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治理,做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到位、管理责任主体履责到位、收集运输作业衔接到位、居民自主参与行为到位‘四个到位’,实现‘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市民投诉量同比下降。”王威表示,与此同时,我们还将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小区、片区建设,通过带头作用,在北京经开区营造一个垃圾分类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氛围,从而从根本上改善辖区环境卫生质量,为宜业宜居绿色新城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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