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系统和泡沫灭火系统
1. 干粉系统在操作面一侧选择阀操作手柄,当高度超过1.7m时,要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2. 泡沫混合液立管上设置的控制阀,其安装高度一般在1.1~1.5m之间,并需要设置明显的启闭标志;当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大于1.8m时,需要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3. 泡沫灭火系统消防泵的出液管上设置的带控制阀的回流管,需符合设计要求,控制阀的安装高度一般在0.6~1.2m之间。
4. 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泄压口高度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更多的消防常识,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整理了消防安全知识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规程和要点,希望能帮助大家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同时也对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认识。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自检功能和规定的操作级别;一次报警功能,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报警信号;消音功能;二次报警功能,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报警信号;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岀故障信号;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I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屏蔽功能;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在备电工作状态下,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控制器特有的其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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