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
A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的金属阀门
A2: 公称压力大于4.0MPa且设计温度低于或者等于零下101℃的金属阀门
公称压力大于4.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其他金属阀门。
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有缝管件、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
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B1: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且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无缝管件、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有缝管件;
B2:其他无缝管件、有缝管件。
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
B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 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B2:其他金属波纹膨胀节。
A1、A2、
D
1台
一般依据GB/T 150《压力容器》或者JB 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设计制造[真空绝热容器(罐体)、搪玻璃容器和储气井、非焊接瓶式容器等压力容器除外],A1级规格不小于φ2000mm、其他级别规格不小于φ800×2000mm,应当带有人孔(或者Di≥400mm带法兰的接管),设计参数和制造工艺应当覆盖申请产品范围,制造工艺必须包括卷板成形,A、B、D三类焊缝的焊接(胀接)
A3
容积不小于200m3,一般依据GB/T 12337《钢制球形储罐》设计制造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2.2.9.2.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搪玻璃压力容器罐体、罐盖的搪玻璃制造过程不允许外委;
(2)具有满足产品生产的工装、设施和场地,包括喷砂(丸)、磨光等基体表面处理设施;
(3)具有保证喷涂过程中搪玻璃釉密闭、均匀悬浮和喷涂压力稳定的搪玻璃釉喷粉装置;
(4)具有温度控制、自动记录、可显示的搪烧炉,具有搪烧烧架和搪烧装置,具有搪烧和喷粉场地,并且与喷砂(丸)、磨光区域有效隔离或者远离,具有防污染的搪玻璃釉储存场地。
C2.2.9.2.3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具有产品检验与试验所必需的检测仪器与装置,包括搪玻璃层测厚仪不少于2台、不低于20kV的直流高电压检测仪不少于2台、搪玻璃件几何尺寸检测工具、整机试验台、搪玻璃釉理化性能检验装置。
C2.2.9.2.4 试制造
(1)试制造样品应当为搅拌容器;
(2)试制造样品的结构型式、尺寸、规格应当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3)申请产品规格小于或者等于5000L
的,应当提供所申请的规格的试制造样品;申请产品规格大于5000L,且小于或者等于12500L的,应当提供大于或者等于6300L 的试制造样品;申请产品规格大于12500L的,应当提供大于或者等于16000L的试制造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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