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设计
单位
许可
压力容器设计
1.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
2.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设计许可纳入制造许可(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除外),并在制造许可证上注明。
2.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无设计能力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分包至持有相应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
3.取得分析设计的单位必须同时取得规则设计许可资格。
压力管道设计
长输管道 (GA1、GA2)
1.公用管道(GB1、GB2)
2.工业管道(GC1、GC2、GCD)
许可参数级别及覆盖关系见注一。
制造
锅炉
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
锅炉(A)
锅炉(B)
许可参数级别及覆盖关系见注二。
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
A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的金属阀门
A2: 公称压力大于4.0MPa且设计温度低于或者等于零下101℃的金属阀门
公称压力大于4.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其他金属阀门。
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有缝管件、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
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B1: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且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无缝管件、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有缝管件;
B2:其他无缝管件、有缝管件。
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
B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 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B2:其他金属波纹膨胀节。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2.2.4.1 石墨制压力容器
C2.2.4.1.1 人员
(1)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粘接和浸渍作业人员至少各2 人;
(2)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石墨容器质量专职检验人员和材料理化性能检验人员不少于2 人,材料理化性能检验人员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C2.2.4.1.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具有满足石墨块等材料烘干、切割的设备,有粘接拼接的工装夹具,具有确保加工精度的切削和钻孔设备;
中、低压容器(D)
具有产品制造需要的卷板机和单台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0t的起重设备。
C2.2.9 特殊结构压力容器专项条件
除符合相应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外,还应当具有本条的专项条件。
特殊结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生产许可证书上应当注明含(或者限)真空绝热容器(罐体)、搪玻璃压力容器、多层压力容器、储气井或者非焊接瓶式容器。证书上无标注的,不能从事特殊结构压力容器制造,如果需要制造上述容器,按照增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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