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校核人
(1)能够运用压力容器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指导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能够保证设计文件质量;
(2)具有相应设计知识;
(3)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设计的能力;
(4)具有3 年以上相应设计经历及相关业绩;
(5)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设计人
(1)具有相应设计知识;
(2)能够贯彻执行压力容器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3)能够在审核人员的指导下***完成设计工作,并且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设计;
(4)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和1 年以上的实习设计经历。
特种设备许可证
试制造
(1)试制造样品应当能充分体现并且能验证制造单位申请许可范围内的制造和检验能力;
(2)试制造样品数量及要求见表C-6,制造单位至少准备1台许可范围的试制造样品,如果1台试制造样品不能完全包括许可范围产品的制造工艺,可以通过增加试制造样品来达到对所有制造工艺的覆盖;试制造样品应当完成耐压试验,未进行喷砂(丸)、油漆、涂装;铸造类等非焊(粘)接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还应当包括铸件组装、耐压试验及其他必要的过程;
(3)典型产品涉及真空绝热容器(罐体)、搪玻璃容器、多层压力容器、储气井和非焊接瓶式容器时,应当准备相应的试制造样品。
制造单位同时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
C2.2.9.4 储气井
C2.2.9.4.1
人员
(1)配备钻井、固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和钢管组装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固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
(2)配备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备UTⅡ无损检测资格的人员至少1人;
(3)制造单位钢管组装、固井配备的作业人员数量应当满足本单位储气井制造多个现场的需求,保证每个制造现场均应有钢管组装及固井作业人员,并且钢管组装及固井作业人员不少于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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