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基本条件
(1)配备与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设计、校核、审核、批准人员(注C-1);
(2)具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
(3)具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出图的能力,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件和硬件;
(4)具有一定设计经验和***承担设计的能力。
技术负责人
由单位主管设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有gao相关知识,了解压力容器相关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对重大技术问题能够作出正确决定。
C3.2.4 充装人员
配备充装人员不少于4 人,并且每班不少于2 人。
充装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作业人员资格;
(2)了解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3)掌握充装介质的基本知识,了解移动式压力容器基础知识,掌握各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量规定;
(4)熟悉充装设备性能及其安全操作方法,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技能;
(5)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
C3.7.2 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且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内容);
(2)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3)安全监控和巡视;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包括装卸用管);
(5)设备经常性维护***、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
(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管理(包括装卸用管);
(7)隐患排查治理;
(8)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
(9)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承压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检修;
(10)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充装资料(包括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管理;
(13)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
(14)用户安全宣传教育与服务;
(15)事故报告和处理;
(16)接受安全监察;
(17)质量信息反馈。
工作场所
制造单位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许可产品制造各工序所需要的生产场地,瓶体的冲压成形(包括金属坯料冲拔和板材深拉伸成形)、管制瓶的旋压收底及收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纤维缠绕气瓶的缠绕和固化以及非金属内胆成形、填料的充填、低温绝热气瓶的脱脂清洗、绝热材料包扎及抽真空等工序在生产场地内完成;
(2)各制造工序在生产场地内按照生产流程合理布置;
(3)承压部件焊接工序在室内进行;应当对气瓶上的所有焊缝(包括非承压焊缝)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评定方法按照GB/T 33209《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执行;焊接工艺评定应当在本单位生产线的设备上进行,由本单位操作技能熟练的焊工焊接试件(或者试样瓶);
(4)具有原材料和焊接材料存放需要的库房或者场地,具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并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5)具有与许可产品相适应的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试验以及其他相关试验的场地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6)许可产品的检验与试验工作应当在同一生产场地内完成;
(7)具有许可产品无损检测所需要的场地(***室、暗室等);
(8)具有保管产品技术质量档案、***标准等技术资料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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