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烟垂壁
防火布所在位置的上端角钢用膨胀螺栓直接固定在建筑顶部,下端角钢用膨胀落山固定在两端的墙或立柱上。上下端角钢之间用角钢分为若干档,每档间距依实际空间及厂家产品而定。如没有规定,按图纸要求***900mm,分档的竖向角钢与上下端角钢焊接。
当采用防火布时以每档尺寸把防火布裁成需要的规格,保证防火布在每档角钢处重叠,重叠尺寸大于或等于60mm,上下端有翻边,保证固定后不漏风。防火布固定采用2mm厚的钢板作压条,用拉柳丁拉紧,拉柳丁间距为120mm。当采用防火做封堵时应以每档尺寸用扁钢或角钢制成方框,打孔上螺栓固定,两边加垫块螺母拧紧,间距为150mm。
防烟分区的设置原则设置防烟分区时,如果面积过大,会使 烟气波及面积扩大,增加受灾面,不利安全 疏散和扑救;如面积过小,不仅影响使 用,还会提高工程造价。
1.不设排烟设施的房间(包括地下室)和走道,不划分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对有特殊用途的场所有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间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
4.防烟分区一般不跨越楼层,某些情况下有1层面积过小允许包括1个以上的楼层但以不超过3层为宜。
5.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对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含地下建筑和人防工程),其建筑面积不宜大于500平方米;当顶棚(或顶板)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此外需设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梁或垂壁至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小于1.8m。
挡烟垂壁属于消防防排烟系统。
挡烟垂壁是为了阻止烟气沿水平方向流动而垂直向下吊装在顶棚上的挡烟构件,其有效高度不小于 500mm。挡烟垂壁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当建筑物净空较高时可采用固定式的,将挡烟垂壁长期固定在顶棚上;当建筑物净空较低时,宜采用活动式。挡烟垂壁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如钢板、防火玻璃、无机纤维织物、不燃无机复合板等。活动式的挡烟垂壁应由感烟控测器控制,或与排烟口联动,或受消防控制中心控制,但同时应能就地手动控制。活动挡烟垂壁落下时,其下端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 1.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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