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附近标准厂房出租品牌企业「国润物业」
作者:国润物业2021/11/19 4:55:48









税费条款(租金是否含税,因租赁发生的税费)

(1)租金是否需要开具,税费由谁承担;

(2)租赁厂房要缴***费:营业税=租金收入×5%;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原值×(1-30%)×1.2%(年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5元/㎡·年;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1%。(城市维护建设税5%、教育费附加3%,外商***企业免缴);

(3)谁负担税费和缴纳。

保证金条款

(1)保证金金额,缴纳时间;

(2)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3)没收保证金的情形(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租金违约、单方解除合同、损害赔偿)

(1)租金违约:延期缴纳租金的违约金即滞纳金的标准;超30天或更长时间的单方解除合同权,以及没收保证金及其他违约金的金额(或计算方式);

(2)单方解除合同情形:擅自转租、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拖欠租金、利用厂房从事活动、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规定的其他收回情形;

(3)损毁需***原状、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

(2)单方解除;

(3)不可抗力:合同终止,互补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

(4)***征收或***:合同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补偿款如何分配。

装修部分的处理:

(1)书面同意为前提;

(2)装修部分在合同终止时,归属谁,是否需要补偿及***原状。



问: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近,我单位打算将一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一家公司,以此增加单位的收入。据我们了解,那家公司的营业执照还在办理过程中,而且他们可能会用租来的厂房堆放化学***。为此来信请问,我单位在和那家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避免今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答:目前,在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或改制、转制过程中,不少企业将闲置的厂房对外出租。同时,由此引发了不少***问题,并对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对此,出租方和承租方能掉以轻心。



   1、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出应当是对厂房拥有产权或者是***上认可的房屋合法代管人或权利人。有些厂房的产权归属于上级公司或者集团公司,企业只享有使用权,因此企业在出租时必须征得上级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书面同意。另外,有些厂房是建造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在出租时,应办理相应的手续后再同集体土地所在地的村委会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承如果是企业,出必须查验承的营业执照、相应的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范围等。承如果是个人,出应当查验承的,并对其资信情况进行了解。



   国润以深远的发展战略,科学***的管理,良好的服务理念,的品牌形象,不断的,赢取未来。以“打造现代化全新的物业管理模式”为使命,奉行“、不懈追求、不断超越”的宗旨,努力成为行业品牌。





厂房转租是指转租方在租赁期间,将其租赁厂房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转租是转租方与转租户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合同。转租后转租方仍享有租赁权。由此形成两个既彼此***、又相互牵连的合同关系,即厂房产权人(出租方)与租赁方(转租方)的本租合同,以及转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合同,转租方既要以租赁方的身份履行与厂房产权方之间的本租合同,又要以转租方的身份履行与转租户之间的转租合同。作为转租方扮演了双重角色,是转租中的关键。

目前,转租市场越来越火热,在转租时对于转租方和转租户而言,存在怎样的风险?应当如何防范?需要注意什么?



一、转租存在的风险:

1、厂房出租方可以解除厂房租赁合同。

转租方转租厂房,必须得到厂房出租方的同意,出租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有权解除厂房租赁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转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方转租的,转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转租户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转租方应当赔偿损失。转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转租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厂房出租方解除的是出租方和转租方(租赁方)之间的租赁合同,而不是转租方和转租户人之间的转租合同,但是因为租赁合同的解除,转租合同也无法继续履行下去。



2、出租方不同意转租厂房的,转租户只能立即归还占用的厂房。

厂房转租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以后,转租户应该归还占用的房屋,向转租方交付的押金、租金、转让费等只能要求转租方归还,厂房出租方没有返还义务,如果找不到转租方,可能就无处索要了。

3、转租户对厂房的装修应当拆除,而不能折价归出租方所有。



商户名称:广东国润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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