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一级消防资格证书考试服务为先「多图」
作者:尚博2021/12/1 16: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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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作者:商丘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部第号令《消防监督检查条例》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和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消防验收备案的件复印件;消防安全系统、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现场布置图;从业人员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殊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条例》,不需要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该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装饰材料消防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出厂合格证。


消防标志及应急照明。(各区域应采用规范标准消防标志,消防标志完好,无损坏、褪色,固定牢固。(工作区域、工作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楼梯和通道及其他消防***部位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灯电池不缺乏、不损坏。(设置EPS应急电源,应有明显的标志,处于工作状态,明确管理负责人。


近年来,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高层建筑应该配备哪些消防设施?高层建筑火灾如何逃生?高层建筑严禁使用燃、可燃的外墙保温材料。如果外墙保温层损坏、开裂或脱落,保温材料未完全覆盖,应及时修复。严禁在高层建筑外墙上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禁止在建筑物周围堆放可燃物和燃放烟竹;汽车和电动车应停放在离建筑物外墙安全距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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