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在运输中出现损坏如何划分责任?
电动葫芦在运输中出现损坏如何划分责任? 首先,我公司作为发货方委托物流公司运送货物,双方在该物流公司提供的运单就运费的计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双方就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自接受电动葫芦等货物之日起,物流公司就应当承护货物安全、完好的义务,除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或合理损耗外,物流公司应当对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坏、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电动葫芦等产品到达客户手中时,应当事先检查货物外包装和实际数量是否完好,如果有异议可以而当场拆包清点。出现破损数量核对不上的应当和托运方物流进行协商,进行后续赔偿事宜。
电动葫芦的使用维护
电动葫芦的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环链电动葫芦
环链电动葫芦 环链电动葫芦的速度:双速,单速,变频启动,双速变频启动,国内目前技术已经能达到双速变频电动葫芦的制造要求。 环链电动葫芦的刹车:磅磁刹车,锥型转子制动刹车,双刹车(磅磁刹车+机械刹车)。环链电动葫芦按吊装方式分为:正吊,颠倒反吊舞台起重。 环链电动葫芦的特点:性能结构***,体积小,重量轻,性能可靠,操作方便,环链电动葫芦适用范围广,对起吊重物、装卸工作、维修设备、吊运货物非常方便,环链电动葫芦还可以安装在悬空工字梁、曲线轨道、旋臂吊导轨及固定吊点运重物。 环链电动葫芦的接入电源110V-690V(国内目前能达到的),标配一般是380V,50HZ。环链电动葫芦的控制开关电压是24V/36V(控制开关如果未经过内置变压器变成36V安全电压会对人身造成伤害所以大部份环链电动葫芦的控制电压是24/36V)。 环链电动葫芦标准配置必须含有限位开关和相序断相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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