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种资质的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种资质的认定,符合基本条件可以申报,基本超过70分就可以立项,是“合格”型,不像有些资助类择优而取的项目要严格控制通过率或者立项数量,实属“多一分浪费,少一分残废”。申报前建议先根据高企的评分指标做一个评估,看一下目前申报成功认定的几率。如果评估的分数较为理想,建议可以申报。
如果评估的结果跟高企的要求有比较大的差异,就先找出差异点,确认差异的调整方向,另外也看看其他方面有没有可以提升分数的空间。通过包装,扬长避短,提高立项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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