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劳动者是派遣单位的人,不是被派到的工作单位的人。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被派往的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形式上的劳动关系。如果一个劳动者被劳务派遣公司招来签劳动合同,试用考察一段时间,达到要求,可以转正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之所以要重视这点是出现遇到问题派遣公司把自然推得一干二净的情况发生,而且作为派遣公司应该有预防风险的能力才行。
对员工来讲,选用劳务派遣方式和劳务外包方式,一般 是迫不得已的挑选。
对员工来讲,就业的首先选择方式是与就业单位立即签署劳动合同书,变成就业单位的编外人员,这就是大家嘴里的“合同工”,由于仅有单位的说白了合同工,才可以真真切切地享有单位的全部薪资福利。选用劳务派遣方式和劳务外包方式的,尽管《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与“合同工”同岗同薪同工资待遇,但在实操环节中,绝大部***压根不容易按此实际操作。
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适用的***不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适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规范的调整;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订立的承揽合同适用合同法等相关民事***规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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