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与派往工作的单位之间不存在转不转正关系,因为不属于该用工单位。如果劳动者个人很愿意成为被派往的单位的员工,那应该与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被派往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个不是一厢情愿的事,需要被派往的用工单位也有招聘该劳动者的意愿,并三方都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才行。还要考察的就是派遣公司的服务情况,比如对于派遣人员的管理以及工资发放和缴纳以及用工方面的工作处理能力,
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故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快捷,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员工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财务处理不同:在劳务外包活动中,承包人在发包人***的外包费用中向从事劳务外包工作的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纳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劳务外包的优势呢,我这边认为是以下三点。1、企业招聘难,通过劳务公司派遣人才可以充分利用人才的公司,解决了其他用工企业劳动力紧张或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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