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合并分立重组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2)材料制作到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没有材料是不行的,所以要提前打印制作。 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 6.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 7.企业跨省变更,即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一、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定。 二、企业因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承继资质的,原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已经进入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库的,由省厅***核查或委托市(县)住建主管部门核查其业绩,不符合要求的不批准其申请,并按照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建筑企业如何维
在建筑行业,拥有是每个建筑企业的标准。现在主管部门对资质也是两头监管,一方面简化的材料,方便企业更好的开展工程项目,一方面不定期对企业资质情况的抽查,防止一些弄虚作***企业扰乱市场。深化改革,加强批后监管力度,不再是拿到资质就高程无忧,所以平时资质的维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些建筑公司老板觉得工程我认认真真做,资质维护情况就一甩了之,对资质的维护情况不管不问就很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介绍一下资质平时的维护由哪些内容。 1、超越资质等级承接项目 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很多,一般从低级资质到资质,每个级别对应相应的企业条件和建设施工范围,企业可以通过达到更别的资质。如果企业资质等级不够而进行施工,企业的工程业绩将不予承认,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未在有效期内办理延期 是有年限规定的,一般为五年,需要在到期前90天内办理延期。如果证书到期并且企业继续开展工程活动,是未经许可的,企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企业应注意的期限及时证书延期,延期需要考核资质项目下的人员情况,如果人员不达标,有可能主管部门会撤销资质,那样就得不偿失了。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3、营业执照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变更 施工企业的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营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时候,施工也要相应的进行变更,否则就会造成证照不一的现象。 4、建筑企业管理平台需要的人员 住建部门会定期抽查企业的人员情况,即通过各省的建筑企业管理平台对企业的建造师,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他们的情况进行核实,如果存在人员不足或者一人多保现象,会导致企业被主管部门警告,长时间不予整改,资质可能会被强制注销。 5、安许到期未办理延续
如果自己办理会有哪些弊端
企业如果自己,在这些方面要引起重视:
办理准备:企业往往对资质认识不足,盲目的开展准备工作,可能走弯路达不到目标效果;
资料编制:申办资料要求严格,企业无***人才很难按资质申办标准编制合格的材料;
人员配备:需配备人员众多,而且***、年限等必须符合资质申办标准,企业
很难全部配置符合要求,而且短期很难配备齐全;
申办流程:申办流程环节多,企业很难有序的顺利进行,稍有不慎就要从头再来;
办理周期:资质申办是一个对各方面要求严格,企业很难从全局把控,办理周期得不到
保证;
通过率:综合企业自己办理上述原因,以及区建委、评审、资质审核相关行政审批
机构熟悉及关系程度,等众多影响因素,通过率极低!!!
施工劳务有流程
大概的流程如下:
一、办理程序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委部门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没有问题的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
二、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办理程序
1.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委处施工科;
2.施工科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3.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打印。
三、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表(劳务分包序列)(含电子文档); 《申请表》要有技术负责人的简历(放置在企业负责人后),职称要求在助理工程师以上。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两人的任命决议;两人的书以及***件复印件;
4.固定办公场所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5.设备器具的购置***、照片;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持证上岗人员名单;
8.***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和***复印件;
9.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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