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心肺复苏指南2000有关基本生命支持(BLS),对使用自动体外除颤(AED)做了重要的更改,其措施和要求:
(1)院前早期除颤(求救EMS后5分钟内完成电除颤)。
(2)参加急救人员应有计划接受急救培训,并有责任实施CPR,在有除颤器情况下,有权行电除颤。
(3)院内除颤:
(1)早期除颤的能力被认为,在***各及都装备有除颤器,所有医务人员都受过急救技术培训。
(2)现场急救人员行早期电除颤的目标是,在***任何地方或救护车内发生的心脏骤停,从发病至电除颤的时间限在3分钟内。
(3)院内复苏反应时间必须经纠正后记录的除颤时间才被认为是可靠的。

院前急救人员实施AEDs
在急救人员行BLS同时应实施AED,心脏骤停患者复苏的存活率会较高,使用 AED的优点,包括:人员培训简单,培训费用较低,而且使用比传统除颤器快捷。有研究证明,AED准确率较高,除颤所用时间短,与使用传统的除颤器相比,患者存活率可得以提高。早期电除颤应做为标准EMS的急救内容,院前5分钟内完成电除颤作为努力的目标。




我们是AED的生产者,我们更懂生命的脆弱。在维伟思看来,AED不仅仅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产品,更是一个健全、发达的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设施。未来,维伟思将携手合作伙伴,探索、社会共建共享的急救机制,推进AED公共布防,让更多生命重新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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