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斗拱的度量因各朝代体制的变迁而有所区别,但从历史遗留文献可知,对斗拱尺寸的度量,从唐宋到明清,各自都已经形成了一套模数制。 在宋以前以宋为代表的“材”制。而清代斗拱是以“斗口”制为基本模数的,即斗拱上各拱件尺寸均以斗口进行度量,其中斗口是指平身科坐斗上十字卯口中迎面口的宽度,一个卯口宽度称为一斗口。自明代1开始,柱头间使用大、小额枋和随梁枋,斗拱的尺度不断缩小,间距加密。
到了隋唐时期,斗拱的技术发展成熟,达到二分之一柱身的高度,因此唐代建筑具有斗拱尺寸大、挑檐深远的特点。到了宋代,斗拱的尺寸逐渐缩小,至北宋末,斗拱为七分之二柱身的高度。
明清时期,斗拱的形制变得更为纤细,其装饰功能进一步强化,具有很强的修饰效果。在宋代以前,斗拱的彩画较为简单,到了宋代的《营造法式》中,则可看到斗拱彩画已经产生了丰富的装饰纹样和精细的装饰手法。
斗拱的装饰作用是自然而然的。它构造精巧,造形美观,如盆景,似花篮,又是很好的装饰性构件。元代以后,梁、柱节点上的斗逐渐变小,与唐宋建筑中的斗相比,结构作用减弱,装饰性加强。到清代斗几乎蜕化为装饰性构件。因此,根据“斗拱之***与比例大小,历代不同”的特点,“每可籍其结构演变之序,以鉴定建筑物之年代”。清式建筑的梁不再像宋式那样穿插在斗拱中,而是压在斗拱***上一跳之上,直接承挑檐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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