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的线路规定:
一、配电箱线路的线间及线对地的馈电线路电阻值大于0.5M欧,二次线路的电阻值大于1M欧;
二、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三、连接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采用多股铜芯线并留有余量,线束外套塑料管加强绝缘,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不同控制回路应分别绑扎,标识明确,与电器连接时,端部铰接,且有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
配电箱的防火措施:
1、配电室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2、每台充油电气设备,如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等,应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之内,总油量超过600公斤时,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内;总油量在60公斤以上,如油浸电压互感器,应有贮油设施或挡油设施。
3、连接电缆、母线、通风管道等穿过墙、楼板及地面留下孔洞,应用耐火材料堵塞,防止充油设备着火后火灾扩大。
4、高压配电室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的窗应有防水、防雨雪、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高、低压配电装置同在一室时,它们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米。
配电箱的安全要求:
(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级供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动力、照明应分别设置。
(2) 总配电箱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并装设总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和分路自动开关.
(3) 各级配电箱中使用的各种电气元件和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国标质量要求 。
(4) 各级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布置,起到分级、分段保护作用。
配电箱安全操作规程
1、非有关知识电工不得拆装配电箱。
2、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金属围栏是否损坏,金属围栏的保护地线压接是否牢靠。
3、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配线绝缘是否***。
4、检查配电箱内各电器元件是否完好,仪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5、检查配电箱内电气系统图、各开关所标示回路名称,有无脱落现象。
6、停用的设备及送出电源回路,须拉闸断电、上锁。
7、定期的对配电箱进行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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