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的安全技术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不得倒置、歪斜。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具体应大于1.3m、小于或者等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的距离应大于等于0.6m、小于等于1.5m 。
2、进入高压配电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材料,一般选用钢板,亦可选用绝缘板,但不宜选用木质材料;电箱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配电箱的安全使用要求有以下几点:
1.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
2.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3.总配电箱应靠近电源。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相对集中的地区。
4.配电箱、开关箱中装设的电源开关,应具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功能,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
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钢板(厚度为1.2~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
配电箱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全部或部分带电进行工作时,要有明显的标志将设备与运行设备进行隔开。
2.对存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保证有可靠保护接地。
3.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运行工作时,需采取这些措施:严禁将电流回路断开,禁止对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进行工作,同时使用短路片和短路线,保证可靠地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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