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挥发有机物)2021新规豁免物质
按照《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规定,类清洗剂的VOC限值为900g/L,也就是说任何类型的型清洗剂都必须符合强制标准规定,不能有例外。对于全部使用卤代烃复配的清洗剂,因为密度都大于1,这就是超过了标准限值,这种情况要求清洗剂提供商应使用部分密度小于1的产品进行复配,减少性较强的卤代烃使用剂量,以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当然也可以使用标准中允许扣减的密度大于1的某种(或几种)进行复配,如对氯三氟、1,1,1,3,3-五氟丙烷(HFC-245fa)、1,1,1,3,3-五氟丁烷(HFC-365mfc)、1,1,1,2,2,3,4,5,5,5-十氟戊烷(HFC-4310me)、顺式1,1,1,4,4,4-六氟-2-丁烯(HFO-1336mzz-z)、反式1,3,3,3-四氟(HFO-1234ze)、1,1,2,2-四氟-2,2,2-三氟醚(HFE-347)、九氟丁醚1,1,1,2,2,3,3,4,4-九氟-4-丁烷(HFE-7100)、九氟丁基醚(HFE-7200)这样复配的清洗剂虽然比重大于1,但是扣减后仍可以符合强制标准要求。
电子氟化液稀释剂
1.产品名称
氟碳溶剂稀释剂
2.组份情况
主要物质:全氟烃、全氟醚
3.安全
-紧急情况概述
可能引起眼部、呼吸系统、皮肤的刺激性
-OSHA 监管情况
根据 OSHA ***,该产品的所有成分未分类为***物质
-潜在的健康危害
眼睛:存在眼睛刺激性
皮肤:若通过皮肤吸收可能***,存在皮肤刺激性
摄入:如果吞食可能***
吸入:存在适度的吸入危害,引起呼吸系统接触性刺激
该产品所有成分均未被 OSHA、IARC、NTP 列为致***物质
-潜在的环境危害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