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特种作业安全培训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电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种训
市特种作业及包括:
(1)作作业。含发、送电、变电、配,的、运行、检修(维修)、工,矿山井下电.
(2)、作业。含工,工。
(3)械(含)作业。含械(含),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含在企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的人员。
(5)作业。含2米以上、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作业(含)。含承压的作工、锅炉工。
(7)作业。含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作业。含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作业。含地面、井下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作业。含安全工,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物品作业。含***化学口、民用品、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监督***批准的其它作业。
电工作业在安监总局目录中,特种作业***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为特种作业。
高处作业有哪些安全规定?
凡在离地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为高处作业。进人bai高空作业现场,应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皮带。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应使用工具袋。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设置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以防落物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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