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的时限和内容除按照***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三)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条件
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律、***和标准;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础资料数据和评价内容真实,内容无重大缺陷或者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3.建设项目类型、选址、选线、布局、规模等符合相关法定规划;
4.建设项目符合***和本市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标准和要求,工业建设项目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5.建设项目采取措施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和本市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涉及可能产生性污染的,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性污染;
6.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
7.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8.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动态管控需要在线监测设备厂家从接口和协议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支持,不同的在线监测设备虽然原理和方法一样,但是影响监测数据的参数、系数和算法存在一定的差别,尤其是在算法和软件计算公式方面受设备厂家经验和技术成熟度影响,设备性能和功能也各不相同,一些在线监测设备厂家通过简化功能,降低设备配置,***,监测数据稳定性和准确性无法保证,出现故障或异常数据无法进行相关的核查,从某种意义来讲是在线监测市场乱象的根源。通过对监测参数进行动态管控,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一些设备性能和质量不满足要求的在线监测设备厂家,倒逼他们去完善在线监测设备性能和质量。那么动态管控对在线监测设备厂家有什么用呢?设备厂家又应该如何改进呢?
动态管控是对在线监测设备技术和产品质量的一种验证,是在线监测设备厂家技术实力的体现。在动态管控应用中部分在线监测设备厂家由于技术水平有限,产品不成熟,不具备参数输出功能,或者参数输出内容不,数据无法进行标识等等问题尤为突出,无法与动态管控系统进行联网。通过动态管控的实施,倒逼一些在线监测技术和设计不成熟,功能不健全的在线监测设备退出市场,倒逼部分在线监测设备厂家去改进产品性能,提升产品质量,做到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参数和操作记录公开和实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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