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排烟通风机
设置于建筑物的机械排烟系统内,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用以排除烟气的通风设备(该设备平时亦可用于通风换气)。
3. 2 电动机空气冷却系统
电动机在较高环境温度下工作时,为保护电动机而设置的强制通风系统。
4 技术要求
4. 1 设计要求
4. 1. 1 消防排烟通风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按供需双方协议要求进行设计制造。
4. 1. 2 消防排烟通风机的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应符合GB/T 3235 的规定。
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叶片形状为机翼型或扭曲板型,叶片弧面型线的线轮廓度公差应符合JB/T 10214 的规定。
4. 7. 6 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叶轮轮盖内径的圆跳动公差应小于叶轮与进风口小径向间隙的 1/2;叶轮端面的圆跳动公差不超过表4 的规定;叶轮轮盘平面度公差不超过表5 的规定;叶轮叶片出口边对轮盘垂直度公差应小于或等于叶片出口宽度的1%;此外,隧道内的排烟风机设置是要根据其有效作用范围来确定,风机间有一定的间隔。叶片出口安装角的偏差为ο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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