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内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长度大于3000m的隧道,宜采用纵向分段排烟方式或***排烟方式;
2 长度不大于3000m的单洞单向交通隧道,宜采用纵向排烟方式;
3 单洞双向交通隧道,宜采用***排烟方式。
12.3.3 机械排烟系统与隧道的通风系统宜分开设置。合用时,合用的通风系统应具备在火灾时快速转换的功能,并应符合机械排烟系统的要求。
12.3.4 隧道内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全横向和半横向通风方式时,可通过排风管道排烟
消防排烟通风机
设置于建筑物的机械排烟系统内,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用以排除烟气的通风设备(该设备平时亦可用于通风换气)。
3. 2 电动机空气冷却系统
电动机在较高环境温度下工作时,为保护电动机而设置的强制通风系统。
4 技术要求
4. 1 设计要求
4. 1. 1 消防排烟通风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按供需双方协议要求进行设计制造。
4. 1. 2 消防排烟通风机的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应符合GB/T 3235 的规定。
在介质温度不高于 85℃条件下,风机应按至少使用 10 年进行设计,一次大修前的安全运转时间应不少于18000h(含未运转时间)。
4. 1. 4 消防排烟通风机制造叶轮的材料应能保证:当输送介质温度在 280℃并连续运转 30min 时,叶轮有足够的力学性能。
4. 2 消防排烟通风机的产品性能
4. 2. 1 消防排烟通风机在介质温度不高于85℃的条件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
4. 2. 2 消防排烟通风机应保证:当输送介质温度在 280℃时能连续工作 30min,并在介质温度冷却至环境温度时仍能连续正常运转。
型式检验
6. 3.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各型通风机的首制产品;
b) 转产生产的首制产品;
c) 设计结构、材料和工艺有重大修改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停产3 年后再次生产时。
6. 3. 2 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型式检验项目按 GB/T 13274 执行;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型式检验项目按GB/T 13275 执行。该两种通风机还应按GA 211 进行耐高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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