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图示1】,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图示2】或釆用防烟楼梯间【见地6.4.3条】。
2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图示3】
3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图示4】;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图示1】。
4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5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设置。
3.2.1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
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进风口应平整、型面光滑,机壳侧板的形位公差应不超过表7的规定。
4. 7. 9 消防排烟通风机焊接件技术条件应符合JB/T 10214的规定,焊接质量应符合JB/T 10213 的规定。
4. 7. 10 铆接件的间隙在两倍铆钉直径范围内不应大于0.1mm,其余部位不应大于0.3mm,铆钉头部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任何铆钉松动、铆钉头歪斜、裂纹和未铆紧等现象。
4. 8 装配要求
4. 8. 1 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机壳与叶轮的径向间隙值应均匀,径向单侧小间隙值:当机号≤N0时,间隙≥3.5mm;机号>,间隙≥4.5mm。
每台通风机均需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6. 4. 2 抽检的通风机如果超差,则应加倍抽试,符合规定的仍为合格,若仍超差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应返修后逐台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6. 5 用户要求
用户提出特殊检验要求时,应在供需双方的合同中规定。
6. 6 保证期
用户在遵守通风机安装和使用规则条件下,在交货后18 个月内(自发货日期算起),因制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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