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于珠三角,服务***,从事环境工程施工和污染防治的***公司,环保综合类***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需要在什么时候取得排污许可证?
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对于现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在环保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或省级环保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排污许可证对于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则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实际产生排污行为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8、申请排污许可证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守法承诺书
3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4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
5环境保护自行监测方案
6申请许可排放限值计算过程
7企业情况介绍文本
8环评报告(含补充报告)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
9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图(有污水处理工艺的补充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10厂区总平面图(明确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固废暂存场所等位置)
11厂房内部主要设备布局图(标出主要工序及设备位置)
12雨水管网图、污水管网图(标明图例,明确排放口位置)
13回监测点位图(标明废气、废水、厂界监测点位)
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其中,茶山、寮步、大朗、大岭山、石龙、石排、企石、横沥、东坑等9个镇的排污许可证,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功能区直属分局核发;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由各镇街(园区)生态环境分局核发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1***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