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的内容通常可概括为六个方面:计量(测量)单位和单位制;计量器具(测量仪器),包括实现或复现计量单位的计量基准、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包括检定、校准、测试、检验与检测;物理常量、材料与物质特性的测定;不确定度、数据处理与测量理论及其方法;计量管理、计量保证与计量监督。仪器计量的对象主要是物理量,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已经扩展到了工程量、化学量、生理量。
测量是计量活动中的核心概念,测量在中国有时也被称为计量。虽然这两者是有区别的,但也没有必要在应用实践中去将其各自的称谓区分得清清楚楚对于“测量”这个汉语术语,国际上习惯统一用英语术语“measurement”来表述,而汉语术语“计量”的使用,则萌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大量地应用始于五十年代初期。正因为该术语的汉语表述需要和其词义的确切,才使其延用至今。
不管是称测量还是计量,人们都是围绕“量”在进行活动,即都是针对可测量的量进行量的确定活动。这儿的“量”指的是“现象、物体或物质的特性,其大小可用一个数和一个参照对象表示。”当然,这里所定义的“量是标量(即只有大小、没有方向的量)然而,各分量是标量的向量(矢量)或张量的,也可认为是可测量的量。“量”的特征,就是它可以被赋值。而不论是对同一量、同种量还是对同类量。
有的测量仪器的影响量的变化则对其计量特性有较大的影响。随着影响量的变化,会增大测量仪器的附加误差。这就需要进一步规定影响量(如:温度、湿度、气压、风速、振动、声压、电压波动、频率波动、电磁干扰、尘埃以及其它环境条件)的规定允许波动区间或额定值。识别上述条件并予以满足,对取得准确、一致的测量结果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为使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规定的计量特性不受损害也不降低,其后仍可在额定工作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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