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1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1主1席令第37号,以下简称《民1法通则》)百一十七条规定:“侵1占***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1)区位:即房屋所在城市的区位状况,包括当前环境变动以及未来的规划前景。”房地产损害赔偿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
(1)因修改城乡规划给房地产权利人等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2)因新建建筑物影响了相邻建筑物的日照、采光、通风、视野等,造成相邻房地产价值减损的。
房屋损失评估对评估人员的基本要求
1、有关***性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评估师名单,并实时更新。
2、因故意犯1罪或者在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1罪而受刑1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五年的人员,不得从事评估业务。
3、评估***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1)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以及为执行公允的评估程序所需的必要协助;
(2)依法向有关***机1关或者其他***查阅从事业务所需的文件、证明和资料;
(3)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个人对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的非1法干预;
(4)依法签署评估报告;
(5)***、行政1***规定的其他权利。
房屋安全鉴定中房屋查勘的顺序
先外部后内部
1、外部:主要了解房屋的结构类型、结构外观损坏的情况、整体变形情况、房屋周边环境情况、地基基础情况等;
2、内部:主要了解房屋各类构件的工作状态及损伤情况。
二、先上部后底层
1、上部:主要了解房屋上部各楼层结构中不利结构的工作状态,检查鞭梢效应对结构的影响,尤其是温度应力及变形影响;
2、底层:底层是承***层中1重要的部分,各类作用力相对集中,当底层出现变形、裂缝等情况时,应***查勘房屋内部结构中的承载构件。
如何理解“附属物价值”?
所谓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并具有一定用途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
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2)具有某种用途,且对于房屋来说是一种升值:(3)能计算其价值;(4)具有合法性。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是否是按照上述流程、方法对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进行选定的。如果不合理,例如未能按照***规定,首先由被征收人进行协商,而是直接抽签选定的,则此流程不合法,应当向征收方提出,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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